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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电梯“咬人” 祸起何处?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09:48:08 来源:工人日报

   近来各地出现多起电梯“咬人”事件。虽然法律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但因为市场没有考评机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工作人员素质无法保障,甚至行业内还出现了一些降低维护质量的低价竞争行为。

 
  7月26日上午,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内,一女子带着儿子搭乘商场手扶电梯上楼时,遭遇踏板下陷,在危急关头,她将儿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这起事件最终被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隔天,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手扶电梯再次发生事故,一名一岁幼童左臂被卷入扶梯,虽然被及时救出,但伤势严重,至今仍在医院救治。7月30日,杭州新华坊小区内的电梯再次“吃人”,一名女子被夹在电梯的16层与17层之间身亡。
 
  几天之内频频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
 
  电梯事故投诉与保有量一同攀升
 
  公共场所的电梯安全在我国早已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安全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电梯保有量也在持续攀升,据了解,仅湖北武汉市电梯保有量就以每年18%的增速持续高速增长,目前已超过6万部。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电梯保有量早已超过10万部。与电梯保有量一同攀升的还有关于电梯故障和电梯安全的投诉,据了解,2013年和2014年,仅辽宁省公开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网站接到的电梯安全投诉就分别达到189件和163件,居民反映问题包括电梯摇晃、运行有杂音、电梯门夹人、报警系统失灵、照明系统损坏、坠梯等多种情况。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静曾介绍,有些电梯隐患较多,造成电梯困人等故障时常出现,如广州市、南京市、杭州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2014年全年就分别解救困梯人员14606人、10180人、6816人,平均每天分别解救40人、28人、19人。
 
  电梯作为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国家将其专门纳入“特种设备”范围,并且专门立法予以严格管理。然而,实践中却有大量不合格电梯流入市场。据新华社之前的报道,去年湖北荆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制售伪劣电梯案,销往国内多省份、价值2200余万元的百余部品牌电梯全部是假冒伪劣产品。
 
  哪个环节“咬人”哪个环节负主责
 
  7月28日,关于湖北电梯“吃人”事件的《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形成,明确了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梯盖板松动翻转导致当事人坠入电梯; 间接原因是商场工作人员在5分钟前发现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当;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电梯生产厂商对于电梯盖板的设计不合理,生产尺寸与图纸不符;次要原因是日常维保工作不规范、不到位。
 
  可以看出,这次事故中电梯的生产者、管理者和养护单位都存在安全责任问题,事故调查组认为,电梯的生产者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电梯的管理者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相关次要责任。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养护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简言之,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主体负责。责任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国家质检部门可对违法者处以罚款、吊销生产经营许可等,罚款最高额200万元。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构成了犯罪,还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例如电梯的维修养护人员不遵守相关安全规范操作,或者雇佣无资质的人员对电梯进行维护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了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大伤亡后果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在公共场所使用电梯的过程中遭到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从事住 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权利人可以要求电梯的管理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湖北电梯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商场的经营者作为电梯管理人没有为员工做安全培训,导致员工在发现电梯盖板存在问题时没有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置,在接到员工报告后也未采取措施,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在居民小区里,电梯的管理义务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与商场同样的安保义务,如果因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而导致了事故发生,物业公司同样要承担责任。如果是电梯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在湖北电梯事故的调查报告中,电梯上盖板与设计不符、宽度不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可以认为电梯在生产方面存在质量缺陷,电梯的生产者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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