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要责任到人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0:05:24 来源:经济日报
近来,各地多次发生电梯伤人事件,电梯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如何筑牢保障电梯安全的屏障,确保乘梯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少读者纷纷来信献计献策。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的谭铁安认为,要加强电梯安全检测工作管理,建立起社会化服务的电梯安检机构或技术中心,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明确落实电梯安检督促的责任主体,依法开展电梯安检和督查,为电梯安全检测维护提供技术保障。
广西岑溪市委的吴家宁认为,电梯生产、安装、维护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严格的标准,在某一环节有疏漏,都会埋下安全隐患。因此,治理“伤人”电梯,必须从根源上严查真抓、深查敢管,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的程远景认为,各电梯品牌制造商应该重视电梯维护问题,在全国各地设立服务点,向社会公布维护热线,以便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到场维护。另外,要严格按照国家《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同时,要重视对维保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
浙江省杭州市滨兴学校的姚贺国认为,要明确责任承担意识,由人为因素引发电梯事故的责任事件,要发现一件彻查一件,发生一件处罚一件。
山东省威海市的石志新认为,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各自辖区范围内逐台进行安全巡查,建立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各地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重点对电梯制动器、超载防护装置、各安全保护装置逐台进行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江西省吉安县的肖子杏认为,监管部门必须施以制度之手,根除安全乘梯背后的各种隐患,对带病服役、超期服役、不按期检查、不定人保养、不定期维护等问题予以及时查处。同时,要加大对电梯安检维护的监督,对电梯安检的时间、责任人、技术服务对象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河南省郑州市的袁文良认为,杜绝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仅有制度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从而使制度转化为行动、转化为现实效果。
江苏省常州市的杨维忠认为,我国电梯老龄化日趋严重,一方面,要尽快制定出台合理、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办法;另一方面,要完善电梯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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