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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评审办法 严把安全关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2-02-27 14: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电梯招标中,采取的两阶段评标法,有效实现了中标结果质优价优。另外,重视安装维保、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对电梯安全运行都起到了很好的把关作用。

    广泛采用有效最低价法

    电梯采购价格偏高、企业中标后某项技术达不到实际需求等现象在电梯招标中时有发生。为了防止类似现象发生,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电梯招标中广泛采用量化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何平介绍说:“所谓有效最低价法,是指只有技术得分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设置的分值范围的供应商才能进入报价阶段评审,该方法实现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廉’”。

    有效最低价法分为两个步骤进行,首先开技术标,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资信评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开商务标。如果供应商技术分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就不再开商务标,并退还商务标书。

    据了解,技术分值一般占总分的80%,资信分值为20%。根据采购需求,一般产品设75分为入围门槛,高档产品技术标入围门槛可提升至80分或85分。以80分作为入围门槛为例,通过评审,技术标达到80分的供应商入围商务标评审,最低价者中标。如入围投标人不足三家,取75分以上前三名,谁低价谁中标。

    邀请未中标投标人参与验收

    为了在招投标过程中把好质量安全关,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战略合作,借助第三方检测力量,加强对采购电梯样品抽样检测以及项目验收,为招标采购电梯提供强有力的质量安全检测保障。此外,还邀请未中标的投标人参与项目验收,将项目验收向投标人开放,提供验收环节的透明度,同行间相互监督,增强诚信体系建设。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还出台了电梯采购标后回访等制度,实时了解项目履约情况,避免项目“一招了之”。

    供应商须提供维保价格清单

    维保不及时、不到位是造成电梯发生故障的主因,“只维修、不保养”的情况大有存在。另外,维保价格不透明也扰乱了维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早在2008年合肥市政府就颁布了《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据此,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电梯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列出质保期满后5年电梯维修所需用到的配件清单,要求投标人以优惠价格报出单价,填写质保期满后5年维保费用表,该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但作为量化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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