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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电梯企业被市场监管总局“点名” 问题出在这!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9-02-28 18:10: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关于2018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的情况。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486家获证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以及鉴定评审机构进行了监督抽查。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共监督抽查电梯制造单位10家。在监督抽查中发现,有的个别电梯制造单位不具备行政许可规范中要求的试验塔。还有部分电梯制造单位存在制造许可证旧证到期,但是在新证还没有取得期间制造销售电梯整机的问题。
 
  对存在问题单位的处理意见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深圳亚洲富士电梯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日电梯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振杰机械有限公司等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通报批评浙江巨申电梯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据相关人员介绍,部分被抽查单位的违法违规情况,仍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待核查结束后,将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此外,还共对22家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了监督抽查,主要针对抽查的报告(含记录、方案)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记录报告的规范性、齐全性和准确性。检查中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型式试验机构存在试验项目不全、试验方法选择有误、缺少检测试验记录,记录和报告格式不满足规定要求等。
 
  据悉,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要求,涉及到被责令进行整改的单位,都要及时整改,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被通报的单位,一方面查找本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另一方面将整改情况报总局特种设备局。所有被抽查的单位都要对监督抽查备忘录中的不符合项目进行整改,换证鉴定评审时,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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