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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授权应避免随意性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0-11-09 10:07: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这个品牌刚才已经有供应商投过了,你们怎么也投这个品牌?”近日,在某采购中心组织的一个电梯项目开标现场,该项目负责人对一位投标供应商代表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案例回放

  10月28日上午9点半,某采购中心组织了一项医用电梯项目招标,在供应商陆续递交投标文件时,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供应商代表B与之前供应商代表A投标的品牌一样。惟一的区别就是供应商代表A 投了第一包,供应商代表B 投了第一包和第二包。

  “你们两家怎么投同一个品牌,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对供应商代表B提出疑问。

  “我们是经过厂家授权才来投标的,而且我们有厂家的正式授权书。” 供应商代表B回答说。

  据记者调查,在本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里面,已注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只应当亲自投标或若不亲自参加投标则只应当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应提交电梯制造厂家同意其提供电梯的代理资格证明和电梯制造厂家同意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

  “两家供应商同时投同一个品牌,与招标文件要求相违背,现在距离开标时间还有5分钟,你们两家尽快商量一下,退出一家,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如果你们2家都投的话,评委都不会给打分。”工作人员对这两家投标供应商代表说道。

  当工作人员说完这番话后,两家投标供应商代表都没有退出的意思,并认为各自参与该项目投标都是合理的。供应商代表A认为自己是以厂家分公司的名义来投标的,并且厂家长期授权分公司可以在当地参与投标活动,供应商代表B声称自己拿到了厂家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是有资格参与投标的。

  “从两家供应商代表的陈述来看,似乎各自都有道理,但与招标文件要求是有冲突的,这种情况还是由评委来定夺。”该项目负责人表示。

  厂家授权规范性有待加强

  在接下来的评标环节,评标专家们首先针对上述问题展开了讨论,经过认真商讨后,专家们一致认为,供应商代表A与B投标的第一包为同一品牌,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再进行打分。由于供应商代表A没有投第二包,供应商代表B所投的第二包可以进入打分环节。

  该项目负责人表示:“出现两家供应商投同一品牌的情况,往往是由于厂家疏忽所导致的,比如,厂家可能会对当地分公司长期授权参与当地投标活动,但遇到采购金额比较大的项目,一些代理商也希望能够参与投标,厂家可能在没有弄清楚具体投标的情况下,就授权让某代理商参与投标。”

  目前,在电梯采购招标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多为代理商,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情况很少,在厂家不直接参与投标的时候,厂家就可能授权给代理商,让其参与投标。

  多数电梯招标文件中都会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但一些厂家在销售管理做得不完善,没有对每个项目授权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和备案,就有可能出现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同一个项目投标。

  业内专家强调说:“电梯厂家在追逐利益的同时,首先要做好自己的管理工作,否则最后损害的是自己的品牌形象。一些大的电梯厂家可以考虑专门成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来协调和处理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提高企业中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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