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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设定样梯作为报价依据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0-11-16 10:29: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0年度广州电梯协议供货供应商名单

中标供应商
电梯品牌
采购
优惠率
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
西门子
25.0%
广州市南亚电梯厂
南亚•奥莱登
10.0%
广州富菱达电梯有限公司
富菱达
3.0%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日立
8.0%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巨人通力
10.0%

  虽然电梯协议供货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但如何确定入围供应商很有学问,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设定“标准梯”作为报价依据这一模式,效果良好。

  “我们把10层10站作为样梯,并设定相应的技术参数,投标供应商根据具体技术要求报价,供应商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这样 对记者表示。

  根据“标准梯”报价

  据介绍,去年年底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始尝试对电梯进行协议供货采购,通过招标确定了2010年度广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电梯设备的协议供货商。采购人一次性采购20万元以上(含本数)、8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电梯设备项目(自动扶梯除外)的实行协议供货,协议供货周期为1年。协议供货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政策规定或省、市对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作出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经过近1年的时间,电梯协议供货得到了认可。近日,我们计划组织2011年度电梯协议供货的招标。”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电梯协议供货能够取得良好反响,主要原因在于确定入围供应商时评标方法得当,采购人和供应商都比较满意。

  在电梯协议供货的技术指标和价格都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把1部10层10站的电梯设定为“标准梯”,并规定电梯基本配置及技术参数,便于供应商报价。

  比如,招标文件中规定“标准梯”为小机房乘客电梯、额定速度为1.0m/s、额定载重量为1000kg、控制系统为32位微机全电脑控制系统、电梯拖动系统为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门机为变频门机等。

  设定“二次竞价”

  据了解,即将开标的协议供货将确定10家入围供应商,投标人必须为投标品牌的生产制造商或由该生产制造商惟一授权投标的代理商 ,生产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品牌只可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一家代理商也只可代表一个品牌投标。

  该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分占35分、价格分占30分、商务分占35分。技术标评分办法为,评标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标准梯”的各项技术参数,给予技术打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商务评分内容包括,企业注册资金、服务能力、企业信誉、纳税证明等。

  “入围供应商并不代表是最终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针对具体项目,采购人须在入围供应商中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采购中心对其进行监督把关,从而确保中标价格的合理性。”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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