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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代表委员建言电梯安全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2-03-02 10:47: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东莞市人大代表杨顺先:要加强电梯安全宣传

    在今年东莞市“两会”中,人大代表杨顺先提出,要解决电梯安全问题,必须由相关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并贯彻执行。除了有效监管之外,还要加强对民众的宣传和培训,让电梯的使用者可以正确地使用电梯。

    此外,他还建议强制规定在使用电梯中,以规定的格式,在规定的位置,醒目地注明电梯的关键数据,如载人数量或载重质量的标志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问题如何保护自己和求救。

    杨顺先认为,现在很多电梯轿厢内都有注明此参数的铭牌,但所使用的字体过小,位置难找,不够醒目。

    乌鲁木齐市人大代表乔泉:须设专项电梯维修资金

    2月16日,由乔泉等11名乌鲁木齐市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乌鲁木齐市电梯安全监管条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被乌鲁木齐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为12项大会议案之一。

    《议案》建议,尽快制定《乌市电梯安全监管条例》,对于居民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资金问题,应规定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同时可考虑由政府和相关基金承担补充。对电梯安全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比如,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由政府启动调查研究,制定旧的商住楼电梯更新换代政策,监督旧的商住楼、商厦对老旧电梯进行更换,资金由政府适当从财政上补贴一部分,其余可考虑由各业主和使用单位、管理处共同出资。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机构;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站、公共停车场;商场、超市、宾馆、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由政府配置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与电梯日常维保单位联网。

    武汉市政协委员张河滢:公共场所电梯应实行终身负责制

    针对电梯与制造商、开发商“脱钩”的现象,张河滢认为应建立公共场所电梯安全责任终身制,由电梯制造厂终身负责本品牌电梯安全工作,同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后,电梯制造单位要按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商要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给予维保单位技术指导和备修件支持。

    武汉市工商联则建议确定电梯管理责任人,由政府明令规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电梯的安全和维修。

    合肥市政协委员王光荣: 应建立电梯黑名单制度

    王光荣建议建立电梯大修基金追缴、使用办法,将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经费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后的验收检验费用纳入市级和县区的财政预算。逐步建立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黑名单制度,探索与银行信贷、税收优惠、各类行政许可挂钩的诚信奖惩工作机制,加大失信惩处力度。同时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专家库,保障电梯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建立健全以公安110为接处警中心,以消防救援为先锋,以专业维保队伍为基础,以政府应急办和质监部门为统筹协调指挥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

    王光荣建议建立电梯大修基金追缴、使用办法,将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经费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后的验收检验费用纳入市级和县区的财政预算。逐步建立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黑名单制度,探索与银行信贷、税收优惠、各类行政许可挂钩的诚信奖惩工作机制,加大失信惩处力度。同时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专家库,保障电梯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建立健全以公安110为接处警中心,以消防救援为先锋,以专业维保队伍为基础,以政府应急办和质监部门为统筹协调指挥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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