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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招标须先做到公平再谈扶持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2-03-16 10:15: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小企业又迎来了一个政策春天。
  
  年初,财政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三成以上的政府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堪称史上“最给力”的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让很多中小企业对政府采购市场充满了期待。
  
  然而,对于中小电梯企业而言,能否借此机会成功突围政府采购?
  
  业内专家认为,要做到扶持中小电梯企业须先跨过公平关。“目前,在电梯招标中,用注册资金、销售业绩、资产总额等条款设置门槛的大有人在,要想扶持中小企业,必须先做到公平,消除类似的门槛。另外,还要出台具体的扶持细则。”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秘书长支锡凤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
  
  中小企业欲分政采三成份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今年年初实施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该《办法》要求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另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办法》还强调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支锡凤表示:“该《办法》出台,可以看出国家希望在政府采购中对中小企业有所倾斜,对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希望中小电梯企业能够把握好这个机会。”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任京萍表示,此《办法》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就是要求政府采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但《办法》只是一个框架性的东西,具体怎么来认定中小企业是面临的最大问题。
  
  扶持中小企业要公平先行
  
  “该《办法》出台,某种意义上对中小电梯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有一定的帮助,但要想让中小电梯企业真正受益,首先要保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能够享受同等待遇,消除过多、过高的门槛。”上海爱登堡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介绍说:“之前,爱登堡在参与一些电梯项目投标时,也遇到过对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为了能够跨过这个门槛,我们现在注册资金已经增资到了1.6亿元。”
  
  据了解,电梯招标中用注册资金设门槛的项目普遍存在,而且要求相对较高。例如,某安居房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5亿元(或≥2200万美元)的独资或者合资企业;某医院电梯采购项目中,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等。
  
  业内专家分析说:“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算是有一定的规模的企业了,如果要求注册资金1.5亿元或者2亿元以上,就很难达到扶持中小企业的目的了。当然如果不设门槛也不行,一个5000万的项目交给注册资金只有2000万的企业来做也不太现实,关键是要把好一个度。”
  
  除了用注册资金作为投标门槛外,销售业绩也成为很多企业投标时无法迈过去的一道坎。前不久,某回迁房电梯项目招标中,要求投标厂家年销售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据了解,目前电梯销售额能达到30亿元的厂家不超过10家,而且基本集中在外资品牌,这么高的要求显然具有排斥本土品牌的意思。
  
  “先给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一起参与投标的机会,再来谈扶持中小企业意义更大。”北京电梯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彭金声表示。
  
  扶持中小企业须细则支撑
  
  虽然《办法》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员工人数、营业收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标准划分不够详细,如何进一步认定申报的企业为中小企业也是一个难题。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来看,员工人数10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电梯企业为中小企业。支锡凤表示:“电梯行业中,年营业收入低于4亿元以下的企业很多,这些企业能否受益,需要实施细则的出台,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不妨可以考虑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志斌介绍说:“针对《办法》,我们近期也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计划制定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根据《办法》,申请中小企业都是企业自己报名,但哪些算是真正的中小企业,还需要相关部门认定,由谁来认定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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