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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电梯检验仪器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4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单位:

 20170718日发布的2017年大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电梯检验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DLN2017-016)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新增:

13

17

样品要求:

1、样品品种: 电能质量分析仪1台、热成像分析仪1台、震动诊断仪1台 ;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样品不能有任何体现出生产厂家的标牌、代码、供应商名称、标志及能暗示出供应商的文字和图案等内容,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4、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样品进行封样留存,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在中标结果公布之后退还;

5、经评审出现所提供样品认定为不合格样品的,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不合格样品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1.未提交样品。

2.提交样品的种类、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产品与样品技术规格等方面不一致(招标文件要求样品与所投产品一致)。

4.样品的技术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样品与所投产品一致)。

5.样品未按要求遮挡,有生产厂家、地址、商标或其他标志性标识。

注: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08日13:45时,逾期递交的将不予接受。

2.样品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3受理区(乘坐7号货梯到5楼,招标代理统一安排摆放样品)。

2、原招标文件(一)基本评分标准

技术

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

100

25%

1、优秀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60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的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技术规格、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59-5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情况下所投产品其他性能和品质

100

25%

1、优秀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智能控制等方面性能和品质十分优越(得100-90分);

2、良好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智能控制等方面性能和品质比较优越(得89-60分);

3、一般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智能控制等方面性能和品质一般(得59-50分)。

现变更为:

(一)基本评分标准

技术

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

100

20%

1、优秀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60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的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技术规格、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59-5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情况下所投产品其他性能和品质

100

20%

1、优秀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智能控制等方面性能和品质十分优越(得100-90分);

2、良好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智能控制等方面性能和品质比较优越(得89-60分);

3、一般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智能控制等方面性能和品质一般(得59-50分)。

样品情况

100

10%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对以下评分项进行评审:

(一)检测范围:(满分:40分)

1、优秀:投标人所提供样品检测范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30-40分);

2、良好:投标人所提供样品检测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0-29分);

3、一般:投标人所提供样品检测范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19分);

(二)配件数量:(满分:30分)

1、优秀:投标人所提供样品配件数量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2-30分);

2、良好:投标人所提供样品配件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3-21分);

3、一般:投标人所提供样品配件数量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12分);

(三)功能性:(满分:30分)

1、优秀: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功能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2-30分);

2、良好: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功能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3-21分);

3、一般: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功能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12分);

注:经评审出现所提供样品认定为不合格样品的,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合格样品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1.未提交样品。

2.提交样品的种类、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产品与样品技术规格等方面不一致(招标文件要求样品与所投产品一致)。

4.样品的技术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样品与所投产品一致)。

5.样品未按要求遮挡,有生产厂家、地址、商标或其他标志性标识。

3、其他内容的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报名的供应商可到我公司领取纸质版新文件)。

招标人:大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招标代理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虹城路644号公建(辛寨子派出所正对面)

联系人:/邵工

电话86317400

传真:8631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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