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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关于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I-9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2017-ZS2066)公开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

作者: 发布于:2017-07-24 18: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7-ZS2066-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I-9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2017-ZS206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6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7-ZS2066-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I-9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5d0af4f7015d2c0bd7e9751a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本次招标,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延期至:2017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8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二、对部分招标要求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9页资格性要求“2. 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电梯整机)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授权代理商时,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整机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若同一品牌的电梯整机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均存在授权的,视为不满足“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的要求,则提交上述授权书的投标人的投标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调整为:“2. 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电梯整机)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时,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整机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若同一品牌的电梯整机存在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13页评分办法1.1.2中“设备整机电磁兼容性达到国家级检验合格的,得2分;整机电磁兼容性达到省级检验合格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调整为:“设备整机电磁兼容性达到国家级检验合格或通过欧洲、美国、日本EMC/TUV电磁兼容性认证的,得2分;整机电磁兼容性达到省级检验合格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42页“★3.4、投标人须证明投标设备在厦门地区具有厂家设立或授权的维保机构,并且安装、维保单位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保和售后服务。维保机构属分公司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厦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属合作伙伴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原件,注明双方合作范围及分工;(2)厦门本地合作伙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加盖合作伙伴的公章)。(3)须注明常驻厦门维保机构的地址、电话。”调整为:

★3.4、投标人须证明投标设备在厦门地区具有厂家设立或授权的维保机构,并且安装、维保单位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保和售后服务。维保服务委托分公司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同时须注明常驻厦门维保机构的地址、电话。维保机构属合作伙伴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原件,注明双方合作范围及分工;(2)厦门本地合作伙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加盖合作伙伴的公章);(3)须注明常驻厦门维保机构的地址、电话。”

三、其他招标要求不变。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5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裙楼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56059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先生0592-2297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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