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THXCG20171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8月1日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10 时00分,地点为 :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更正为: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10 时00分,地点为 :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2、原招标文件中:
技术评审表
类别 | 指标 | 分值 | 指标描述 |
技术 (60分) | 控制柜系统 | 5 | 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根据投标设备品牌知名度、原产地、市场认可度及投标产品整体配置、性能等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曳引(拖动)系统 | 5 | 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根据曳引机整机参数指标、原产地、曳引机的主要部件产地、品牌、技术参数等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门机系统 | 5 | 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根据门机整机参数指标、原产地、门机的主要部件产地、品牌、技术参数等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 | 5 | 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根据安全钳、缓冲器、钢丝绳、限速器等组成件配置及原产地、是否为知名品牌等情况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生产能力 (注册资金) | 6 | 1、注册资金 3亿元(人民币)以上得6分、3亿以下2.5亿以上的4分,2.5亿以下2亿以上的2分,其余不得分。(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结算汇率为准),以营业执照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资信 | 4 | 投标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国家级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4分,取得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电梯具有电磁兼容性 | 5 | (提供EMC检验报告原件)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节能性 | 5 | 所投电梯具有VDI4707能效认证(A级)的得5分,B级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评标依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安装调试人员配置 | 5 | 根据电梯安装调试人员的配置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安装调试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 5 | 安装调试方案包括组织方案、安全保障措规范、安装计划、安装团队人员安排等。根据安装调试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投标人(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质量和保障措施 | 5 | 1、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到招标人现场时间、免费保修时间),售后服务设施(备件仓库、备件数量和金额)和售后服务技术保障能力(人员数量和专业构成)赋分,进行横向比较,按3分、2分、1分三档赋分。 2、在工程所在地周边100公里以内设有服务网点得2分,其他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期 | 5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期赋分,质量保证期3年及以上赋5分,质量保证期2年~3年(不含)的赋3分,否则不得分。 | |
注: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携带的原件或投标人自行携带的原件,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视同投标未提供。 |
更正为:
技术评审表
类别 | 指标 | 分值 | 指标描述 |
技术 (60分) | 控制柜系统 | 5 | 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根据投标设备品牌知名度、原产地、市场认可度及投标产品整体配置、性能等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曳引(拖动)系统 | 5 | 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根据曳引机整机参数指标、原产地、曳引机的主要部件产地、品牌、技术参数等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门机系统 | 5 | 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根据门机整机参数指标、原产地、门机的主要部件产地、品牌、技术参数等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 | 5 | 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根据安全钳、缓冲器、钢丝绳、限速器等组成件配置及原产地、是否为知名品牌等情况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生产能力 (注册资金) | 6 | 1、注册资金 3亿元(人民币)以上得6分、3亿以下2.5亿以上的4分,2.5亿以下2亿以上的2分,其余不得分。(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结算汇率为准),以营业执照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资信 | 4 | 1、投标人取得国家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2分,取得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证书的得2分,获得市级著名商标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电梯具有电磁兼容性 | 5 | (提供EMC检验报告)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节能性 | 5 | 所投电梯具有VDI4707能效认证(A级)的得5分,B级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安装调试人员配置 | 5 | 根据电梯安装调试人员的配置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安装调试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 5 | 安装调试方案包括组织方案、安全保障措规范、安装计划、安装团队人员安排等。根据安装调试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按5分、3分、1分三档赋分。 | |
投标人(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质量和保障措施 | 5 | 1、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到招标人现场时间、免费保修时间),售后服务设施(备件仓库、备件数量和金额)和售后服务技术保障能力(人员数量和专业构成)赋分,进行横向比较,按3分、2分、1分三档赋分。 2、在工程所在地(太和县)设有服务网点得2分,其他得1分。 | |
质量保证期 | 5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期赋分,质量保证期3年及以上赋5分,质量保证期2年~3年( 不含)的赋3分,否则不得分。 | |
注: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携带的原件或投标人自行携带的原件,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视同投标未提供。 |
3、原招标文件中:
三、其他技术与参数要求:
1. ★电梯层门、轿门釆用镜面蚀刻不锈钢;
2. ★轿厢采用观光玻璃加镜面蚀刻不锈钢;
3. ★轿厢显示液晶显示;
四、质量要求:
1.★电梯主控制系统要求:双32位微电脑控制;
控制柜内必须跟投标厂家同一品牌;
2.★电梯门机控制系统要求:永磁同步智能门机系统,必须跟投标厂家同一品牌;
3.★电梯曳引机要求:必须跟投标厂家同一品牌;
注:以上参数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更正为:
三、其他技术与参数要求:
1. ★电梯层门、轿门釆用镜面蚀刻不锈钢;
2. ★轿厢采用观光玻璃加镜面蚀刻不锈钢;
3. ★轿厢显示液晶显示;
4. ★轿厢内安装无水空调。
四、质量要求:
1.★电梯主控制系统要求:双32位微电脑控制;控制柜内必须跟投标厂家同一品牌;
2.★电梯门机控制系统要求:永磁同步智能门机系统,必须跟投标厂家同一品牌;
3.★电梯曳引机要求:必须跟投标厂家同一品牌;
4.★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要求:必须跟投标厂家同一品牌。
注:以上参数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