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梯网_电梯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台市国家税务局乘客电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5 09: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受邢台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邢台市国家税务局乘客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邢台市国家税务局乘客电梯项目

项目编号:HBCJ2016-A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健

项目联系电话:0319-21977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邢台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81号

联系方式:李朋习 0319-21305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健 0319-2197751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团结西大街燕云台写字楼五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国家税务局乘客电梯项目

项目编号:HBCJ2016-A006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81号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李朋习    0319-213052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燕云台写字楼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健  0319-2197751

 

项目内容:乘客电梯(两台)设备与安装,8站8停8门

采购预算:800000元

供货期限:90天(日历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的,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资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电梯制造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另外授权的电梯品牌也须满足上述(2)对制造商的要求。

(4)生产厂家必须为201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 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6 日上午09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16年4月26 日上午09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第四评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5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的,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资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电梯制造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另外授权的电梯品牌也须满足上述(2)对制造商的要求。(4)生产厂家必须为201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企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5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第四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的,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资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电梯制造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另外授权的电梯品牌也须满足上述(2)对制造商的要求。

(4)生产厂家必须为201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11 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