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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人民法院安装电梯及附属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1: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2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魏县人民法院安装电梯及附属设备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1610020024
项目联系人:李永星
项目联系电话:0310-6023229
采购人:魏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魏县魏城镇魏州东路6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7713009836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6023229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12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魏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评标室(魏县魏州东路58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产品制造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提供电梯生产许可资质证原件、电梯安装A级资质证,非产品制造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有效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证 3、同一品牌的电梯设备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的为准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电梯工程业绩(非住宅项目)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近6个月以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个人养老保险对账手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开具)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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