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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方税务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电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8 14:05: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电梯采购

项目编号:TC169557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亚男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3021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方税务局)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任守华 0431-81581118/818935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亚男 0431-89302188

代理机构地址: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电梯采购及安装,预算金额:35万元。采购用途:电梯采购及安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投标人或拟委任的安装机构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上岗证或职称证(特殊工种操作证书);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13招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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