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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公安局卫辉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7: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卫辉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2日

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6ZB049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垂直电梯三台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具体主要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主要规格及技术要求”)
四、交货完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七十日(日历日)内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质保期:二年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授权的经销商。
2、投标人应具备其他的资格要求
2.1制造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机械或电气专业),施工人员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2代理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2) 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3) 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上述制造商的相应要求;
(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机械或电气专业),施工人员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八、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6:00 ;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财政局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9:00时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十一、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制造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代理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制造厂商唯一授权和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十二、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十三、 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十四、 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公安局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83909525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551642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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