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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6: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购置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购置与安装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薛夏南街以北、夏庄街以西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0348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保、报验、全过程验收、培训等全部相关服务。
3.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3 本次招标的电梯型号及数量,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企业或有电梯生产企业给予授权的代理商,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2 制造商和代理商具体要求:
4.2.1制造商: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
4.2.2代理商: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
4.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拟指派项目经理须在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注册。
4.4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单份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
4.5 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证明。
4.6 在郑州市设立有电梯生产厂家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并取得营业执照。
4.7 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4.8 报名人在报名时没有出现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4.9 报名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4.9.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4.9.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4.10 报名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5.1 招标人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投标人。
5.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5.3 根据报名情况,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六、报名注意事项
6.1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公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请出示6.2.1~6.2.9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6.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或法人代表证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6.1.2企业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和制造商均需提供);
6.1.3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仅代理商提供);
6.1.4电梯制造企业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A级证书(附明细表)、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证书,代理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如为电梯制造企业报名,本项代理商的资质不需提交);
6.1.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的,提供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6.1.6 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所投品牌电梯设备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合同(指报名同一品牌设备业绩);
6.1.7 投标货物制造商在郑州市设立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证明材料;
6.1.8 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6.1.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七、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7.2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3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7.4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7.5 电话及传真:0371-68865980
7.6 E-mail:xdzx006@126.com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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