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弘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基础实验实训中心工程暂估价项目(电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弘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理工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理工大学基础实验实训中心工程暂估价项目(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基础实验实训中心工程暂估价项目(电梯工程)
项目编号:ZDZB2017-05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5584166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弘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理工大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潘振华、叶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基础实验实训中心工程暂估价项目(电梯工程)
2.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7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5日;
3.招标内容:电梯采购、安装、调试、试行运及验收工作,并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国家有关电梯标准检验验收合格。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
5.建设地点:长春理工大学。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具有电梯生产厂家有效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家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有生产厂家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效专项授权书,且企业成立一年以上,在长春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公共建筑物安装业绩)不少于3项。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9.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75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普阳街与湖西路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