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编号:HBCG〔2017〕016号 | 批复编号:〔2017〕76号 |
资金来源:纳入预算管理资金 | 计划完工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 |
采购预算(万元):76万元 | 保证金(万元):1.5万元 |
采购单位:鹤壁市公安局 |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推荐供应商及理由: 鹤壁市恒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 河南日鑫电子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 河南鑫联电梯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 河南建标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鹤壁市恒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有效报价 748000 元整。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鹤壁市红旗建材有限公司商业楼1-3层南第2户。 | |
评审时间:2017年6月6日上午9:00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6室 | |
谈判小组成员:毛新年 靳庆云 张彦军 | |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17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30 )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