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新安县转角楼改造安置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安县转角楼改造安置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新安县转角楼改造安置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6-410】
2.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176号
代理公司编号:HNJD【2017】034号
2.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800000.00元;
2.4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安县转角楼改造安置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新安县老城转角楼原粮食局后院,该项目一个标段,共需要安装电梯4部(两栋安置楼,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其中地下一层,地上11层。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2.8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信誉良好,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出具投标人法人签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需为具有电梯货物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商或经电梯货物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5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商,应具备特种设备(电梯)A级资质制造许可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以上许可证;
3.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许可证、并同时具有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同一品牌型号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及制造厂商公章的特种设备(电梯)A级资质制造许可证(若提供复印件,需要加盖制造商公章);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3.8投标人的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正式职工,开标时需携带由投标人缴纳包含被授权人的2016年5月1日以来近一年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3.9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退还;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 19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4.3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代理商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不需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A级资质制造许可证、电梯货物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或公证件查验,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自行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投标资格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性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领取;
5.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 5日15时10分整,
地点为: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县勤政路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37925288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代理机构开标人员名称:任小敏、李伟
电 话:0379-60112836 18137932929
邮 箱:13937901891@126.com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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