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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普通高中(第二中学建设项目)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16 08: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利津县普通高中(第二中学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普通高中(第二中学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7-18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

(万元)

1

实验楼、教学楼、食堂、图书行政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实验楼客梯一部;教学楼客梯四部;食堂客梯一部,餐梯两部;图书行政楼客梯两部,货梯一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3、投标人是所报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4、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A级(含)以上资质;

5、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7、若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8、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合法经营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0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进行现场报名。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报名时投标人是电梯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A级(含)以上资质原件;

4报名时投标人是电梯生产厂家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报名时投标人是电梯生产厂家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合法经营书面声明);

7)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曳引机、门机、控制柜、限速器、安全钳五大部件为原厂原品牌的书面承诺函。(所投电梯品牌与五大件品牌及商标保持一致),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所投品牌乘客电梯原生产厂家原品牌的曳引机、限速器、安全钳及整机型式实验报告复印件。

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六、招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一路105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津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05469302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46-5610456 

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568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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