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四期、永安安置小区一期、欣然南溪安置小区19#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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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ZCGS201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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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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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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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四期、永安安置小区一期、欣然南溪安置小区19#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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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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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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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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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施工地点 |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四期、永安安置小区一期、欣然南溪安置小区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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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总预算 |
约2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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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货安装工期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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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采购内容 |
共9台电梯。永丰安置小区四期电梯2台,永安安置小区一期6台,欣然南溪安置小区19#楼电梯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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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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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商或销售商; 3、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应具备乘客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和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是销售商的应具备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且所销售电梯的制造商应具备乘客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安装人员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人员要求≥7人)。 4、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有所投电梯型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且有VDI4707电梯能源效率认证证书(或中国绿色节能环保品牌证书); 6、所投电梯型号的控制系统、曳引系统、门机系统须与所投电梯为同一品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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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项目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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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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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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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上无偿下载,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报名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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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时间 |
2018年4 月24日9: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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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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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集中采购机构: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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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舒城县皖江路金虎商贸市场5#104 |
地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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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31300 |
邮编: |
23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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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魏工 |
联系人: |
郭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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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64-8620198 |
电话: |
0564-8568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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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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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64-8568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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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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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须通过CA锁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具体办理程序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办理市场主体诚信库登记核验及CA专用锁流程和所需材料”(网址链接: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InfoDetail/?InfoID=e42fe2e7-6081-4eaa-85a5-c6a1b80c13b3&CategoryNum=00300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办理入库登记并领取CA锁,对未及时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上无偿下载。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报名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已通过。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应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7日内(即2018年4月10日17:00前)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后的2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4月12日17:00前)作出回复,所有回复内容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公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关于本项目的答疑、补充等内容,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4.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递交已经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接受招标人(采购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5.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开标现场须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2017年12月至 2018年2月(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法定代表人以授权代表身份递交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2017年12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 6.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7.投标人处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舒公管(2017)5号文件规定的记录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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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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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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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 舒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cheng.gov.cn/ 舒城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shucheng/ 六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