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东部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东部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东部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CZZB-2018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汤银雪 0591-834600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黎0591-837386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一览表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电梯数量 | 最高单价 | 最高预算金额 | 保证金(元) | |
1 | 1-1 | 福州东部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年 | 66台 | 440元/月/台 | 348480元 | 6950 |
附件:电梯数量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载重 | 速度 | 层/站 | 数量 | 受服务单位/地点 |
1 | | 福州东部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240kg | 0.4m/s | 2/2 | 4台 | 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中心 |
| 1350kg | 2.5m/s | 12/12 | 4台 | |||
| 1050kg | 2.0m/s | 13/13 | 2台 | |||
| 1350kg | 2.5m/s | 13/13 | 4台 | |||
| 1350kg | 2.5m/s | 14/14 | 15台 | |||
| 1050kg | 2.0m/s | 15/15 | 6台 | |||
| 1350kg | 2.5m/s | 16/15 | 8台 | |||
| 1350kg | 2.5m/s | 16/16 | 5台 | |||
| 1350kg | 2.5m/s | 18/18 | 6台 | |||
| 1350kg | 2.0m/s | 19/19 | 2台 | |||
| 1050kg | 2.5m/s | 19/19 | 2台 | |||
| 1350kg | 2.5m/s | 20/20 | 6台 | |||
| 1350kg | 2.5m/s | 13/3 | 2台 |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赔偿。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和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电梯)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含B级)。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8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4日 21:51 至 2018年08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购买: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到本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②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报名的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