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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8-QY141-中信广场电梯更新-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24 18: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思明区中信广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信广场电梯更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信广场电梯更新

项目编号:GT2018-QY1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康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30063282,189500316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思明区中信广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79306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C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信广场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6部;

中信广场旧电梯设备拆除及处置,6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提供经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独立法人。2、投标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须≥2亿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按开标当日的中间汇率计算),投标人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电梯制造许可证,并且客梯制造资质涵盖这次招标范围内的电梯,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电梯制造许可证有效复印件。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评价联合体中承担安装维保的一方)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5、投标人若不是投标电梯设备制造商的,应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6、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7、投标电梯品牌的电梯产品近五年在厦门地区未出现过人员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8:13 至 2018年08月3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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