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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换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8A3051)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22 19: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换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8A3051)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8月17日

一、项目号:18A3051 采购执行编号:0611-BZ1800400985BH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换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72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换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720,000.00 1 额定载重:1050kg
最高限价总计:¥720,000.00元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资质和乘客电梯安装修理A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乘客电梯安装修理B级(含B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所投电梯制造商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资质和乘客电梯安装修理A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承诺201311日以来,未被列入过省级及以上政府机关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17日 至 2018年8月27日 17:3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2室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8817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817-201882717:30(工作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502室,递交《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cgzxluocheng@163.com。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5楼大厅财务处换取发票。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江支行(行号:102653002191

  号:3100023419200023047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7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7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经办人:张莉莉

采购人电话:023-4751911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27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罗成 吴荐

代理机构电话:023-67956021

代理机构传真:023-6762592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2室

十二、附件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公开招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换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终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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