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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首单电梯安全责任险签订

作者: 发布于:2016-07-14 08:59:57 来源: 温岭日报(杭州)

    每年仅需百来元保费,就可以为日常电梯使用获得最高达百万元的保障!

 
    近日,大溪镇毛竹下村村民委员会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共投保2台电梯,每台电梯的保险费为200元/年,总保险费为400元。这也是我市首单电梯责任保险。
 
浙江:温岭首单电梯安全责任险签订
 
    作为特种设备中最常见的一种,电梯随处可见。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登记注册在用电梯已达5180台,其中乘客电梯3182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199台,占65%,并以年均15%~20%左右的速度增长。
 
    为加强我市电梯的安全监管,今年5月以来,我市开始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要求各使用单位给全市范围内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目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为承保试点单位。投保时,电梯被划分成以下三类:住宅小区、企业电梯;公众聚集场所、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团单位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不同的电梯类别,保险限额及收费标准各有不同。
 
    比如,就住宅小区、企业电梯而言,每台电梯每年保费为15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0万元,每人次死亡伤残最高可赔偿100万元;对于保险期内电梯轿厢滞留人员一个小时以上的,滞留人员将获100元滞留抚慰金。而公众聚集场所、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团单位每台电梯每年保费为200元,每台电梯每年累计赔偿限额则为5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万元,人员滞留抚慰金也是每人100元。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3家使用单位给78台电梯投保了电梯责任保险。“我们的目标是,到2016年底,公众聚集场所、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团单位电梯参保率达90%以上;到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团单位,全市在用电梯参保率达80%以上;到2018年底,实现投保基本全覆盖,同时建立完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这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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