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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老宅加电梯建成仅一例

作者:潘斌 于涛 发布于:2016-12-09 13:48:17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昨日,记者从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获悉,在今年中山“两会”上,吴军等政协委员联名递交了关于解决《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地难”问题的建议,委员们认为,2015年,中山市政府针对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已经出台了管理办法,而现实中却因手续繁琐、各部门职责不清,导致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的数量屈指可数。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在回复该提案时透露,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资料方面,已经从20项简化为4项,下一步,该局将会同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局、财政局、法制局等部门,进一步制定《办法》的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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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既有住宅加建电梯非常困难
 
    2015年10月,中山市政府出台了《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迈出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非常重要的一步。而实际生活中,有许多业主在去相关部门具体申请加建电梯时仍然障碍多多、程序复杂,《办法》难以指导加建电梯落地。据了解,除了石岐区洪家基正街12号成功加建电梯外,再无更多的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的申请获得通过。
 
    委员们透露,通过中山各行政管理部门及窗口的走访,以及参照周边城市佛山、韶关等地的成功经验,梳理出目前中山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落地难”、推广进程缓慢的障碍主要在以下方面:政府手续繁琐、各部门职责不清、《办法》不够完善、缺乏建设指南和申报流程、执行标准不明确、资料证件收集难等情况。
 
    在2015年10月至12月,九三中山市委会联合广东易佳梯科技公司组织人员在中山市老城区进行了为期53天的社区走访调研,进入齐富小区、竹苑小区、柏苑小区、松苑小区、花苑小区、华柏小区、康庭苑、城市花园宝轩阁等,调查约800人次,获得有效问卷约550份。调研显示,对于加建电梯,住户普遍希望可以做到“省心”、“省力”、“快捷”,由政府部门或专门服务机构实现“一站式”办理;电梯加建全过程要公开、透明,且有明确的分摊方案作为住户进行费用分摊的依据,并有政府补贴或者有辅助的金融机构解决电梯加建的资金来源,让加装电梯真正落地,彻底解决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上下楼出行的问题。
 
    建议: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
 
    委员们建议,涉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有关职能部门联动合作,成立专项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制定申办流程,简化手续。申办流程中明确业主主导环节、居委会主导环节、政府主导环节的具体各事项办理相互关系。政府通过精简、合并报建审批流程,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实施“一个窗口”报建,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同时,要补充完善《办法》,编制建设指南,简化流程,细化操作事项,明确标准规定等,并拓宽建设、维修资金筹措渠道,提供融资支持和专项补助扶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融资方案,进而推动我市旧楼加建电梯的实施。另外,通过政府引导对老城区的社区进行调查,选取部分小区作为试点。通过试点先建,总结经验和不足,进而推广惠及全市。
 
    回复:《办法》或将进一步修改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在回复该提案时透露,《办法》出台以来,顺利完成的加装电梯案例不多,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安装电梯的住宅一般情况比较复杂,住户就加装电梯达成一致意见的难度比较大;同时,该《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涉及多个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流程多、程序复杂等问题。目前,石岐区洪家基正街12号成功加装电梯,东区的夏洋新村小区的电梯加装规划方案已公示完毕,正在办理后续手续。市城乡规划局会继续跟进这些实操案例,从中总结经验,尽快拟定操作细则,简化流程、精简程序、提出资金筹措建议。下一步,该局将会同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局、财政局、法制局等部门,充分考虑委员们的意见,进一步制定《办法》的操作细则。
 
    根据住建局的意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资料清单》从20项简化为4项,其中,规划局将“加建电梯占用土地经建筑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属证明等”简化为“专有部分占该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另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因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投资额及建筑面积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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