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电梯企业被列入全国政府采购“黑名单”!
政府采购信息网/报记者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了解到,从2017年至今,全国共有8家电梯企业进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执法单位分别来自重庆、柳州、梧州、乐山和都江堰等地。其中,被执法单位柳州市财政局处罚的企业共有3家,被乐山市财政局处罚的企业有2家,其余各一家。
统计发现,8条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主要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串标等行为。其中,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有3家,包括北京松本润龙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圆怡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和广西日立广日电梯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例如,重庆圆怡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项目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关于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第27页提供了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编号:TS3350200-2020)复印件(加盖有公司鲜章)。该公司中标后,因相关供应商提出质疑,采购人向该许可证作出机构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核实,该机关于2018年1月10日向采购人提供了《关于重庆圆怡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电梯生产资质说明的函》及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其鲜章)。通过对比,证明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编号:TS3350200-2020)复印件与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该许可证复印件中载明的获准范围不一致。基于以上事实,重庆市财政局认为公司在参与该项目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公司处以罚款11234.7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串标的有4家企业,包括广西梧州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广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乐山市金升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余峰电梯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乐山市金升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余峰电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有异常相同之处,属于恶意串通,均被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53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广西日立广日电梯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既有串标行为,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的行为,因而被处以采购金额855.1万元的千分之五的罚款,即4.28万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年。
此外,四川安达电梯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1945元(按采购金额389000元计算),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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