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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电梯企业被质检总局通报,新一轮抽查启动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8-04-16 17:18: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近日获悉,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正在开展2018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工作。此次抽查以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检验、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上一年度的监督抽查情况,抽查质检总局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抽查时间为4月至11月。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通报了2017年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情况。2017年,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监督抽查了141家获证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里面包含电梯制造单位9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严重违反相关法规的单位和机构进行处理。
 
    电梯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焊工未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测试仪器超过法定计量周期。
 
    质量体系文件缺少焊接控制、热处理控制等必要的程序文件;未按规定进行管理评审、内部审核等;部分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全,未对部分合格品供应商进行评价;记录、档案保存不完整、不齐全,生产过程中的记录无法与相应的程序文件的要求对应;技术资料管理较为混乱,图纸和计算资料上的签名不全,计算过程与对应标准不一致。
 
    部分单位没有完整的计算书、图纸、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出厂检验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提供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出厂随机资料;未对重要零部件进行全部检验。
 
    其中,深圳市美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在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过程中,提供虚假型式试验样梯,以欺骗方式骗取许可。质检总局依法对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撤销深圳市美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许可。
 
    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有限公司被通报批评。因为其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在资源保持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未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标准及规范;未见自动扶梯部件入库检验记录;车间未设置待检区、合格品区及不合格品区;限速器测试仪未按时进行校准,未见校准合格证书;未见控制柜耐压测试记录;未见最近一次评审时所提问题的整改意见见证材料;产品包装、产品合格证上未注明《制造许可证》有效期;控制柜装配车间为设置防静电措施等。
 
    苏州汾湖电梯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提供审查的合格供方名录中未登记自动扶梯供方;对安全保护装置供方的调查与评价记录中未确认供方的行政许可编号及许可项目;提供审查的“受控文件清单”和“主要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清单”中未纳入GB7588第一号修改单;现场提供的自动扶梯装配工艺文件未纳入“受控文件清单”中,且无受控标识;部分内审人员没有在对应的检查记录中签名;对于限速器的进货检验中,未按照检验记录中的项目要求检查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但对应项目判定合格;部分曳引式客梯的出厂合格证中未标明门锁装置的型号及制造商信息;提供的“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无调查过程记录;部分曳引式客梯的出厂合格证中未标明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等,同样也被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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