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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推行使用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作者:吴宁宁 发布于:2015-11-16 14:39:22 来源:宁德网

   电梯是否都有按时保养.维保过程中有没有“偷工减料”.……今后,市民不用再为电梯日常维保中的这些问题而担忧了,因为将有统一合同范本来约束。记者获悉,宁德市将推行使用《福建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中,明确了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相关违约责任,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市场。

 
  使用方要配备持有

  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人员
 
  日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联合转发了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关于推行使用《福建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明确将在宁德市遵照推行使用该合同文本。也就是说,凡在宁德市从事电梯维保活动的当事人,都应当使用该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中明确,甲方为使用单位,乙方为维保单位。在义务方面,要求甲方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维保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

  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对于维保单位,合同规定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等。
 
  在义务方面,维保单位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并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同时,应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对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发现维保周期中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及时进行维修。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合同中还明确,维保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还应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保单位应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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