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最高可罚30万元
作者:肖姗 发布于:2014-12-09 08:38:00 来源:南京日报
(记者 肖姗 实习生 钱琎) 近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草案)》。记者从中获悉,如果电梯异常未消除隐患,最高可罚30万元。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如果其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或检查、检验时发现设备异常,存在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超过限期还不改正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10月19日,我市建邺区祥和游乐场发生一名8岁儿童乘客从“太空飞碟”设备坐椅中滑落,并因惯性作用被甩到一边草丛中的事件。“一些大型游乐设施具有流动性,特别是在节假日、庙会等时间段,一些运营使用者和场地提供者将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游乐设施开放营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群亡群伤。”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人士说,针对这一情况,应进一步细化《条例(修订草案)》,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者租借场地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经营的,应当与场地提供者签订安全保障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营负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电梯安全乘用常识1:如何呼叫电梯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梯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广东省质量监督电梯(安全评估)检验站(中山)的中标公告
-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电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风情雅苑电梯更新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新乡市新城智能制造产业园办公楼电梯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 南平市青少年宫采购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荆门市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荆门市创新创业园服务平台7、8、9号厂房电梯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 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大连岭南体育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安舒茨文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电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