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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建议能否攻克上海旧楼加装电梯难题

作者:卫德明 发布于:2016-10-13 10:18: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建议成立上海市加装电梯咨询服务平台
 
    建议成立上海市加装电梯咨询服务平台,由市房管局有关部门,组建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免费为广大需要咨询加装电梯的业主提供服务。通过媒体广而告知,力争宣传范围家喻户晓。
 
    建议设置加装电梯领导协调机构
 
    建议各街道、镇房管科作为区域内加装电梯领导协调机构,设专人负责,着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如果所辖区域内居民小区单元楼道80%以上业主提出加装电梯意愿,但遇到较难进展、少数业主之间无法沟通协商时,领导协调机构应该组织所在小区业委会、居委会共同帮助所在幢个别业主之间协商沟通工作,想方设法解决矛盾问题,支持扶持民生工程落地建设。
 
    建议2-3个单元合建一部电梯
 
    建议2-3个单元合建一部电梯,政府财政补贴按每单元标准补贴24万元,有效解决单元内底层居民协商困境,优化资源配置、减少居民出资矛盾和困难,提高业主自筹资金积极性。
 
    建议无损坏柔性连接电梯与房屋
 
    建议无损坏柔性连接电梯与房屋,避免后遗症。单元业主自愿统一,因地制宜设计电梯加装方案,在小区征询获2/3以上业主支持同意后,一梯二户结构形式的多层住宅,在电梯二侧分别建造钢结构廊桥的方式,直接通过房屋后阳台或厅、厨房间进入屋内,解决电梯停楼层面。如果这一方案试验实施,将有效解决一层和二层居民业主的困扰并得到支持同意。
 
    建议统一规定财政补贴
 
    建议统一规定财政补贴24万元标准或提高比例。根据实际,建造一部电梯一条龙总承包服务的总造价都将超过60万元以上,如果7层住宅和打桩或者原有房屋需检测的,总费用还将增加十多万元,因此每部电梯至少都应该补贴24万元。如果能统一规定统一标准,这样既可减少审计咨询和审价总决算两个环节,也节省老百姓支出,降低造价,并且也减少了总承包企业工作量。同时建议在项目取得综合验收后,财政补贴应尽快下拨,并且规定全市统一补贴规范流程。
 
    建议将90%以上支持比例修改为超过2/3
 
    建议将90%以上支持同意比例修改为超过2/3,以《物权法》规定的议事法律规则为规定。应以加装电梯是在居民业主私有房屋产权以外范围权利人2/3同意即为合法的议事规定的法律基础上,以无公害、无侵犯、无理由为前提,以大多数居民利益和要求为基本点,少数人需尊重和服务大多数人的无公害,无侵害和无理由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目前,90%以上的比例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因此,90%以上的规定应该进行全民讨论。
 
    建议财政补贴确保兼顾各方利益
 
    建议财政补贴体现户户受益均等精神,确保兼顾各方原则。建议采取政府文件政策规定形式,让财政补贴家家享受,以户户平等的和谐平衡为指导思想,充分考虑到加装电梯对于无利益户的奖励。
 
    加装电梯实际是利益平衡、利益分配的过程。多层住宅的中上层住户,首先享受加装电梯带来的各种方便,实际提高了生活质量和品位,同时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再有加装电梯后房产价值升值,并且又没有公摊面积,是投资三收益。然而一层业主无任何得益,二层业主也基本无得益,在商品经济社会时代,换位思考与人心换人心比较,才能和谐妥善处理问题。这是人之常情。要提倡赴宴者人人有座,加装电梯户户受益。
 
    建议政府部门把加装电梯列入议事日程
 
    建议各区有关政府部门要把加装电梯作为一桩民生实事工程列入议事日程,作为政绩考核指标,激励居民业主加快统一加装电梯,从外在因素上再着力支持鼓励居家养老事业,解决老年人实际切身难题,真正使加装电梯成为民生实事,百姓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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