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单位也需要“维保”
作者:周志宏 发布于:2018-02-19 10:04:56 来源:红网
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通报了2017年四季度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不良信息。13家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被通报,他们或是不按时、不按规定维保电梯,或是不注意登记维保记录。更有甚者,将监督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交付使用。广西金源华升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蓝山上城小区电梯因维保工作不到位,重大隐患排查不彻底,造成了严重后果。而负责维护保养该小区电梯的第一个出现在当季的通报名单中。(2月12日《南国早报》)
随着城市的楼房越建越多、越建越高,市民出入都离不开电梯。电梯运行安全与大家息息相关。此次被通报的13家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除了“或是不按时、不按规定维保电梯,或是不注意登记维保记录”外,江苏金全电梯有限公司负责安装的浦北公路管理局旧油库改造房的2台电梯,经监督检验不合格,但这家公司仍将监督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交付使用,埋下严重的事故隐患。
此外,还有一些维保单位对电梯维护保养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维保间隔时间超过法定日期;电梯维保记录不全、不规范,甚至有的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的,并不是公司所属员工。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些单位负责维保电梯,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也被通报,充分说明当地质监局监管电梯维保单位动了真格。
电梯维保单位存在的上述种种现象,直接影响到电梯维保单位自身的形象和信誉,由于维保电梯“不按时、不按规定”,也直接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甚或,由于“将监督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交付使用”,已经直接威胁到市民的人身安全。金源华升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蓝山上城小区电梯因维保工作不到位,重大隐患排查不彻底,造成的严重后果便是明证。
电梯维保单位存在上述种种现象,已然表明电梯维保单位也需要“维保”。这里所说的“维保”,一方面,维保单位本身要自我反省,自我提高,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接受市民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职能主管部门必须主动作为,积极把关,敢抓敢管,跟踪督查,确保电梯维保工作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对工作不到位,重大隐患排查不彻底,造成严重后果的维保单位要零容忍,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确保所辖区域电梯安全运行,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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