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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魏定梅:出台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办法

作者:原文记者不详 发布于:2018-03-08 15:57:26 来源:多彩贵州网
  为提高电梯的运行质量,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建议国家出台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住宅小区电梯的矛盾和安全问题。”201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贵阳市政府副市长魏定梅带来了一个关于住宅小区电梯管理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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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贵阳市政府副市长魏定梅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使用电梯的住宅小区越来越多,对电梯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电梯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工具,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魏定梅看来,电梯故障率不断上升,电梯投诉举报不断增多,安全稳定形势比较严峻,其主要原因是物业服务行业未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以贵州省黔西南州为例:截止到目前,黔西南州在用乘客电梯2789台,其中住宅小区电梯1848台,占客梯总数的66.2%,并以每年500余台的数量持续增长。2017年至今已接到并处理举报投诉的电梯案件为43件,举报投诉案件逐年递增,并且所有电梯的举报投诉均属于住宅小区电梯,而目前黔西南州电梯的平均使用年限还未满五年,大部分住宅电梯还属于新梯,随着电梯老化,问题将日益凸显。
 
  “目前国家已取消物业服务行业的准入条件,许多物业公司过于注重眼前利益,电梯维护保养费用过低,电梯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或更换配件时不支出费用。”魏定梅认为,电梯维护保养行业恶性竞争、低价抢保,造成电梯维保严重不到位。
 
  她建议,住宅小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等产生的电梯运行费应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和利用公共区域获取的广告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专款专用。同时,明确维修电梯时启动住房维修基金的具体条件,使电梯运行资金得到保障。此外,建立物业服务行业和电梯维护保养行业诚信管理制度,并加大对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落实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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