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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推四项措施加强电梯选型采购管理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9-08-23 10:19: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电梯选型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上海市拟从明确设计选型要求、加强电梯采购管理、加强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四个方面,加强本市电梯选型采购管理,全面提升本市新增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在电梯设计选型要求方面,本市新建住宅的电梯设计选型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上海市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要求》(T/SETA0001-2019)的相关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满足《上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T/SETA0002-2019) 的相关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的电梯宜采用有机房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根据需要采用无机房电梯。
  
  在电梯采购管理,各建设单位采购住宅电梯应树立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的理念,确保本市新增住宅电梯的配置选型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及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要求。各建设单位应加强住宅电梯的采购管理,按照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文件。鼓励采购延长维保服务期限和质量保证期的住宅电梯。
  
  在监督管理方面,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要加强对住宅电梯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查,对于不满足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查通过;各电梯监督检验机构应根据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修订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实施细则,严把安装监督检验质量关;各建设单位应在住宅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组织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在职责分工方面,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指导行业和社会组织制订、完善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等标准;指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开展相关标准的宣贯;督促电梯监督检验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修订电梯监督检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技术机构开展住宅电梯的监督检验质量抽查和电梯型式试验符合性验证;指导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市住宅电梯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对电梯采购项目的监管,进一步依法促进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要负责督促建筑设计单位按照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进行住宅电梯设计;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等要求,做好住宅电梯选型和配置;督促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文件审查。 市房屋管理局主要负责指导、督促本市保障性住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电梯选型采购时,严格按照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配置电梯;指导各区房管部门在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中推行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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