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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太原旧楼加装电梯每台补贴30万元

作者:整理/赵志明 发布于:2020-08-01 09:11: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7月30日,电梯采购获悉,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正式发布《关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该市旧楼加装电梯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资金筹集、补贴标准等。
  
  《实施意见》明确,该市旧楼加装电梯需满足两个条件:一、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拆迁和改造计划,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二、以单元、整幢楼或小区为单位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全体业主依照《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充分协商,依法达成一致意见,并妥善处理好周边相邻关系。
  
  对于资金来源,根据《实施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比例分摊。建设费用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对于民众最为关心的财政补贴,《实施意见》明确,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集合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目前确定的省级财政为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每台补助10万元基础上,市级财政对加装电梯给予20万元/台的建设费用资金补助,区级财政可根据实际予以奖补。加装费用不足30万元/台的,根据实际建设费用补贴。对特殊困难家庭可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另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企事业单位对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加装电梯统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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