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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印发旧楼加装电梯手续办理导则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20-11-16 10:53: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济南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增设电梯各业务环节,加快推进该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根据《导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应听取该单元增设电梯后在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方面受直接影响的相关业主意见。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牵头组织居民委员会搭建协商平台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听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涉及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居住相对集中的小区,相关单位应当主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做好协商工作。
  
  在建筑方案设计要求方面,《导则》明确,增设电梯的方案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互干扰等因素,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在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钢结构加装电梯宜采用装配式加装方式,为减少扰民和满足环保要求,宜减少现场焊接等施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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