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电梯维护不到位 维保单位受处罚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0:11:14 来源: 金华新闻网
近日,金华市质监局对市区某小区的电梯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台电梯厢体内没有电梯年检合格证、使用警示标识标志,也没有标注相关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及联系电话等,明显不符合电梯安全规范的要求。
经查,这台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金华市某电梯有限公司对电梯维保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所规定的项目对电梯进行维保。
市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责令该维保公司改正,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电梯使用单位限期改正。
电梯须依法维护保养
季荣贵(市质监局法制处处长)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维保技术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放在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以便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进行监督。
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维保,各类维保的项目不尽相同。维保单位应当根据所保养电梯的使用特点,制订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和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5条规定,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本案中,这家维保单位在维护保养电梯时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市质监局根据该法第88条规定,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 智慧城市—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之应用
- 以“大数据”撬动“智慧城市”建设
- 大数据应用乘风智慧城市
- 智能服务指数发布:浙江领跑全国 杭州成DT城市标杆
- 贵州九个市州中心城市年底完成电梯应急平台建设
- 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SX2015- G156)中标结果公告
- 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SX2015- G156)中标结果公告
-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小学长阳分校数字校园建设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综合频道融媒体高清演播室高清晰度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的招标公告
- 内蒙古医科大学“数字图书馆”第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网友评论
- 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梯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广东省质量监督电梯(安全评估)检验站(中山)的中标公告
-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电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风情雅苑电梯更新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新乡市新城智能制造产业园办公楼电梯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 南平市青少年宫采购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荆门市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荆门市创新创业园服务平台7、8、9号厂房电梯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 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大连岭南体育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安舒茨文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电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