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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电梯将建电子档案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4-25 15:11: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目前,电梯年检主要靠电梯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主动报检来完成,虽有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但仍有部分单位为了节省费用而“逃检”。

  河北省特检院业务部主任王先生说,从去年10月份开始,特检院就已开始着手建立电梯“电子户籍档案”制度,就是将全省每一部电梯的安装时间、安装地点、维保单位、使用或管理单位、安检时间等信息录入电子管理系统。

  王先生表示:“靠电梯使用人、管理人主动报检,漏检情况总是不可避免,监察单位也不可能监督得面面俱到。”

  为了保证每部电梯的安全运行,保护乘梯人的人身安全,建立电梯“电子户籍档案”很有必要。对电梯资料实现电子管理后,系统会对年检即将到期的电梯提前一个月自动提示,业务人员和监察人员就可以按图索骥,督促每一部电梯实现严格年检。

  齐先生表示,电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要有保护电梯的意识,除了文明乘梯外,还应自觉负起保护电梯的责任,监督提示物业公司按期对电梯实施维保、年检工作。

  开发商将电梯安装好后,应该先由质监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物业公司负责收取电梯费,并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物业公司应设专人负责电梯的管理维护,并聘有资质的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养护,维保单位应具备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按照电梯管理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必须与维保单位签订周期性维保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对维保标准和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则由业主委员会与维保单位签订相关合同,确保电梯的正常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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