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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梯15年需安全评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4-16 13: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陕西省省政府正在审查的《陕西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相关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同时要求1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电梯故障实名举报3次以上,且经确认故障的存在影响安全运行的,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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