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可申请
福田拟更新改造老旧电梯措施
作者: 发布于:2016-08-08 10:18:37 来源:深圳特区报
福田区2016年度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公告
各有关单位:
福田区政府拟于2016年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深圳市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二、原则办法: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分期分批、用户主导、政府鼓励”的原则,采用“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助”,即“物业自筹一部分、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的筹资办法。
三、适用范围:在福田辖区公共使用的老旧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更新改造:
(一)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
(二)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或同型号设备已停止生产的;
(三)使用10年以上,且调速方式、控制方式落后,能耗高、噪音大,或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技术落后、磨损老化严重的。
四、补贴标准:
(一)旧梯更新:给予更新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旧梯改造:给予改造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重大修理:给予重大修理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补助程序:提交申请——资格初审——安全评估——制定方案——方案初审——方案评审——组织施工——项目验收——发放补助。
六、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以上两项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3、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请表;4、承诺书;5、其他有关材料。
七、起止日期:自2016年8月8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止。
八、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83456031
张小姐,联系电话:83623342
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组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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