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旧楼加装电梯有补助 最高补10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19-03-23 10:59:48 来源:江门日报
《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印发,每台加装电梯补助因楼层高低不同,补助从5万元起,最高10万元。
为推动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鼓励步梯楼宇住户加装电梯,根据《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了该《办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据蓬江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适用于蓬江区内具有合法权属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含四层)以上非单一业主的无电梯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申请。
《办法》规定,7层及7层以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10万元,6层及6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9万元,5层及5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7万元,4层及4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5万元。
根据《办法》,本规定发布之日至有效期内经有关部门验收备案后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的住宅楼宇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可申请补助。
根据《办法》,住宅楼宇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或住宅楼宇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推选的业主代表(即增设电梯实施主体)可提出加装电梯补助申请。
蓬江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依据《办法》,补助资金由业主协商分配,通常按以下方式分配:按加装电梯出资比例分配补助各业主;作为电梯维修基金,以便以后维修电梯使用;对低楼层有影响的业主进行补助。
《办法》规定,该《办法》实施后,因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调整导致本规定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上级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小贴士
申请程序怎么走?
1、申请报备
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申请人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填写《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报备表》向蓬江区住建局申请报备。
2、申请补助
已报备的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申请人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后向所属镇(街)提出申请。所属镇(街)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并联同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在《蓬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报表》上加具是否同意申请补助的意见。
3、支付
所属镇(街)、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区财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申请人的指定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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