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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梯维保 各地频出新招

作者:宋绍彩/整理 发布于:2009-10-28 10: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我国电梯保有量已超过100万台,其中住宅梯拥有量占据主导地位,如果维保跟不上,就会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甚至会成为日后的一场“灾难”。

  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电梯维保的相关政策,但电梯维保市场恶性竞争依然存在。表现为价格战日趋严重、维保质量不到位、维保人员技能不过关等。针对此现象,厦门、重庆、河源等地出台了加强电梯维保的新规定。

  厦门将制定电梯维保标准

  近日,厦门市质监局召开《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宣贯会。近年来厦门市民用电梯发展迅速,目前全市共有16000余部民用电梯,获得许可资格的电梯维保单位60余家。

  厦门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陆文武说,新出台的规则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制订了详细的技术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

  规则要求每半个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对电梯实施维保,全年的保养项目共包括71项。同时规则明确了维保人员到达维保地点实施紧急救援的时间要求,市区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一小时。

  厦门市质监部门目前还在制订“电梯安全评价体系”。今后,故障多发、投诉较多的民用电梯,可由业主委员会向质监部门提出安全评价申请,质监部门将组织专家队伍,根据制定出的标准进行安全评价,但这项服务将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重庆电梯故障维修单位将曝光

  重庆市质监局将在全市开展电梯安全普查活动。凡因故障导致电梯关人事件,维修单位将受到处理。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电梯安装维修单位是否有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继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行为;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电梯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等。

  同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所维保的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能否及时到达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有无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造成不良影响的、瞒报事故的或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形等也是重点检查的内容之一。对于因电梯维修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未能及时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等的维保单位要纳入“黑名单”,并进行处理。

  河源专项整治电梯维保单位

  从10月12日开始,河源市质监局对河源市的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以查验有关资格条件、工作记录以及现场抽查电梯保养工作质量等情况,截至10月16日,共检查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单位12家。

  检查发现该市部分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单位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来电登记及处理记录;二是维修保养记录表格式和内容不符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三是安装和维修保养所需设备、工具配备不够齐全;四是部分单位持证的作业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的需要。

  对资源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及不按要求进行维修保养的单位,该局严格查处,责令其暂停,并限期整改,待完成整改并经现场核实符合要求后再恢复其相应的业务。

  山东宁津开展电梯安全检查

  山东省宁津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近日对全县各单位和住宅小区在用的电梯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监察人员历时4天共检查30家电梯76台,对电梯的检验情况、电梯司机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新安装电梯进行检查,新安装电梯安装前是否到管理部门告知、备案,安装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执法人员对2家安装前未告知、无证操作、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立即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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