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其中,一家物业公司因重复收取电梯使用费等费用超出政府指导价格被处罚8.85万元。
山东省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龙口朝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商业用电、重复收取电梯使用费、上料费、门禁使用费等违法行为。经立案查明,当事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多收电费12271.91元;在正常收取住户电梯使用费的情况下,向装修住户重复收取电梯使用费、上料费共计68976元等,合计多收费88477.91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已履行退款手续,将多收价款全部退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8.85万元。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物业收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合理合法收取物业费,不得以各种理由巧立名目重复收取费用。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收费问题,严查乱收费、收费未按标准执行、强制服务或变相强制服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