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住宅物业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办文〔2024〕138号,以下简称《通知》),从落实使用单位管理责任、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等六个事项,进一步提升住宅物业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电梯使用安全。
《通知》要求,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物业服务企业要依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信誉优、服务质量好、专业素质高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并在电梯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有关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做好维护保养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原文如下:
关于加强住宅物业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住宅物业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电梯故障,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电梯使用安全,结合江西省住宅物业小区电梯使用管理现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使用单位管理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电梯设备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是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落实电梯使用单位责任,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明确电梯安全员,制定《电梯安全总监职责》《电梯安全员守则》,明确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岗位职责。建立基于电梯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自查要求,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电梯日常巡查,保证电梯机房通风设施正常、底坑干燥、应急照明正常有效、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对日常检查中发现或使用人反映电梯存在平层、溜梯及异常噪音、抖动等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电梯运行并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物业服务企业要依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信誉优、服务质量好、专业素质高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并在电梯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有关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做好维护保养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协助下,制定切实可行的电梯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和设备,每年至少开展1次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加强消防监控室等岗位值班值守,出现乘客被滞留在电梯轿厢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到位,按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乘客人身安全。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确保24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畅通,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立即指派维护保养人员赶赴现场,采取必要应急救援措施。
四、规范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
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经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电梯检验或检测意见书要求整改,尚在保修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沟通对接,督促保修单位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期已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报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核实后,报请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请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加快核查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探索建立绿色通道,优化、简化相关工作流程。鼓励通过购买“电梯养老保险”等新型险种,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偿”功能,新型险种投保费用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在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中列支。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单元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等,引导业主正确使用电梯,提升自救能力。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广大业主宣传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得进入电梯等警示事项及电梯故障应急处置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应当对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同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严格监督检查
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配合,将市场监管部门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使用单位职责情况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重要内容。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电梯生产单位(含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法定检验制度、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抄送告知同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电梯安全总监职责(参考文本)
本单位设立的电梯安全总监是指管理层中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员。安全总监直接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电梯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电梯的安全使用;
(二)组织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电梯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合规管理,组织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四)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五)组织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六)落实电梯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七)对电梯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监督、指导电梯安全员做好相关工作;
(八)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电梯使用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拟定并督促落实电梯使用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九)组织建立电梯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
(十)对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分析研判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十一)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全面履约维护保养合同,依法合规实施电梯维护保养;
(十二)协调解决电梯投诉和纠纷;
(十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梯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十四)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其他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
附件2
电梯安全员守则(参考文本)
本单位设立的电梯安全员是指具体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电梯安全员对电梯安全总监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
(一)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办理本单位电梯使用登记、变更、停用、报废(注销)手续;
(二)妥善保管电梯专用钥匙和工具;
(三)对电梯进行日常巡检,引导和监督正确使用电梯;
(四)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正常使用,督促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在岗,及时接听电梯紧急报警电话,保持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在发生故障和困人等突发情况时,立即安抚相关人员,并组织维护保养单位救援;
(五)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配合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及时公示电梯维护保养相关信息;
(六)编制电梯自行检测和定期检验计划,及时申请定期检验或督促落实电梯自行检测,并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七)落实电梯安全日管控工作制度,按规定检查、记录、报告;
(八)按照规定报告电梯事故,参加电梯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九)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其他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
附件3
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参考文本)
第一条为建立并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清单。
第二条本单位风险管控清单按照电梯使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4个类别及动态风险进行划分。
第三条人员类风险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二)作业人员未持有相应资格证件;
(三)未按规定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作业人员未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或到岗值守情况不符合要求。
第四条管理类风险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采购国家命令禁止或淘汰的电梯产品;
(二)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三)未按规定建立未建立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五)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和变更登记;
(四)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资质。
第五条设备类风险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用国家命令禁止或淘汰的电梯产品;
(二)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或合同约定进行维护保养;
(三)机房、通道(通道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和应急救援程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未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安排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
第六条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类风险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和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急停开关是否有效,且有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第七条环境类风险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梯运行环境存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
(二)未按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或说明;
(三)电梯使用场所是否在易腐蚀、易燃易爆或人员密集场所;
第八条其他来自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通报、预警,投诉举报和舆情信息等动态风险。
第九条本单位根据上述规定制定了《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例表见附录),当风险指标发生变化时,需对清单及时进行调整。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