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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所有权归所有业主 物业为电梯安全第一责任人

作者: 发布于:2018-09-16 09:04:28 来源:合肥在线
  电梯属于物业,将对物业不满情绪发泄在电梯上;一楼住户不用电梯就不交电梯费;物业认为电梯的故障都是维保单位的责任……9月份是全国质量月,结合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9月14日下午,新站高新区召开质量提升大会。该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昌明接受记者采访,就居民电梯的一系列问题答疑解惑。同时,针对日常大家对电梯产生的一些误区,一一作出权威解答。
 
  误区一:小区里的电梯都是物业的
 
  “我曾经遇到过,有居民把自己对物业的不满情绪,发泄到电梯上,这样做损害的其实是所有业主的利益。”王昌明告诉记者,有很多市民认为,电梯是物业所有的,不管是维修还是更换,都应该是物业来负责。“这就错了。”
 
  从事质监工作多年,王昌明向大家解释,电梯的所有权其实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天电梯真的需要更换时,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业主是要承担更换电梯的费用的。“维修资金是可以用于电梯的大修或更换的,但需要经过‘两个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即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误区二:一楼业主不该交电梯费
 
  有不少居民反映,家住在一楼,每天不适用电梯,交电梯费实在太亏,关于这一点,到底有没有法律规定呢?
 
  王昌明表示,虽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提及一楼业主到底该不该交电梯费,但在《物权法》中有提及,业主对建筑住宅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由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
 
  误区三:电梯故障是维保单位负责,物业无责
 
  新站市场监管局曾经处理过一起案例,则是由于物业的不作为,导致电梯故障频发,小区业主投诉不断,最终对该物业公司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问及为何会不作为,该物业公司则表示,他们认为自己与维保单位签订了维修合同,所有的电梯故障都是由维保单位承担,物业免责。
 
  对此,王昌明明确表示,多数情况下,物业公司都是小区电梯的使用单位,对电梯负有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首付责任。如果电梯出了安全事故,物业不但不会免责,还会受到处罚。

  安全提醒:进电梯要看“三贴三通”
 
  作为每天都要使用电梯上下的住户,我们该如何监督电梯的安全呢?王昌明指出,大家可以学会观察“三贴三通”。
 
  “三贴”即为,电梯门上有请勿扒门的警示标志;电梯检验合格标识;安全注意事项。“三通”指的则是三方通话的报警装置。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该“三通”装置不通或者无人接听,则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当场可处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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