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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改革电梯检测方式15年以上电梯每年都要检验

作者:王清楠 发布于:2020-12-31 17:55: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2月24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
 
  《意见》指出,到2023年,福建省要形成安全责任明晰、监管措施有力、风险管控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电梯较大以上事故,实现电梯故障率、投诉率明显下降,监管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人民群众乘梯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获悉,《意见》围绕优化电梯选型配置、促进产品制造质量提升、严格安装质量把控、强化运行安全保障、改进维护保养模式、调整检验检测方式、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推进综合治理和行业自律上做出相应建议。
 
  其中关于电梯维保问题上,围绕破解电梯维保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日常维保质量和效果参差不齐等问题,以提高电梯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为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工作。《意见》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试点条件的电梯维保单位可申请对符合试点条件的电梯先行实施按需维保,通过线上监测线下巡查相结合方式,根据电梯使用年限、安全状况和运行工况,按需调整电梯的维保项目和维保周期,引导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从“重维保过程”向“重维保效果”转变,提高电梯维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福建省结合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将研究制定电梯维保质量和效果评价指标,鼓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动电梯维保单位装设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远程监测系统,依据实时线上故障和运行状况监测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线下维护保养,最大程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让人民群众对电梯使用情况实时查询。
 
  同时,建立完善电梯维保与运行质量定期监督抽查机制,制定《电梯维保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健全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体系,科学精准评价不同品牌制造单位、不同维保企业、不同分布区域的电梯维保和运行质量状况,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7月1日起,福建将对全省所有符合按需维保试点条件的电梯调整检验检测方式:新安装电梯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每3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每2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使用15年及以上的电梯,每1年检验1次、检测1次;对参与试点的电梯,其检验检测项目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电梯定期检验规则(试行)》《电梯检测规则(试行)》规定进行调整。坚持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的公益属性,电梯定期检验工作仍由原电梯定期检验机构继续承担。强化电梯定期检测工作的市场属性,鼓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维保单位提高自行检测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有能力、有条件开展电梯定期检测工作。
 
  最后《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投保安全责任险,鼓励相关单位集体投保、多方投保,鼓励保险公司参与电梯日常使用与维护保养管理,推行“保险+服务”模式。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公开服务承诺,引导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行规行约,承担起保证电梯安全的社会管理责任,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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