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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招标文件 兼顾供需双方利益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2-02-27 14:3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了进一步提高电梯采购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供需双方要求,2月9日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了电梯供应商座谈会,上海三菱、日立、奥的斯、东芝、上海永大、江南嘉捷、蒂森、巨人通力、华升富士达等20家电梯供应商参与了座谈。

    座谈会中,与会代表就招标文件门槛设置、评审办法、付款方式等话题展开了讨论。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何平表示:“我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电梯供应商座谈会,听取供应商一些好的建议,便于完善我们的工作。”

    合理设置投标门槛

    要求投标供应商为国际知名品牌、注册资金在1.5亿元以上、年销售业绩达到30亿元以上、三大部件为原产地原装进口等,类似这样的要求在一些电梯招标文件中屡见不鲜。这些门槛,把一部分电梯供应商拒之政府采购大门之外。

    在投标门槛设置上,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把握得是恰到好处。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的电梯项目中,记者没有发现任何带有品牌倾向性的条款,只要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投标。

    为了保证投标供应商具备一定的实力,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会根据项目大小,对企业注册资金作出相关要求,另外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在合肥当地的业绩证明。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求企业提供在合肥当地业绩证明,一方面可以证明企业有做类似项目的经验,另一方面,也便于我们对项目进行考察,防止供应商弄虚作假。”

    “至于要求曳引机、门机、控制柜三大部件为原装原产地进口等条款,我们在招标文件中也是明令禁止的。”何平表示。

    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

    目前,在我国电梯市场中一线外资品牌具有较高的认可度,但他们对付款方式要求相对较高,往往要求预付款达到60%以上,而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只有30%左右,一些大的品牌不能接受政府采购付款方式,投标积极性不高,增加项目流标的风险。

    针对这一现状,何平表示,我们也在考虑制定合理的付款方式,通过与采购单位沟通,让他们了解整个电梯行业付款方式情况,提高采购用户预付款比例。同时允许供应商采取银行保函、诚信保证金等形式的履约担保等。

    “提高预付款比例,可以减轻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供应商也会为政府用户提供更优惠的价格,实现双赢。”某电梯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虽然一些外资电梯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时具备一定的品牌优势,但也不能狂妄自大,要放下架子,针对政府采购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否则也很难立足政采市场。”业内专家分析说。

    评审方法待完善

    有效最低价法可以很好地解决高价中标问题,但由于电梯品牌档次及市场价格比较透明,一线电梯品牌在技术标入围后仍不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何平表示:“我们正在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例如,采用两阶段综合评分法,将第一阶段入围单位的技术分带入商务标报价评审阶段,既排除了低配置产品入围,更能实现中标产品优质优价。”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还考虑建立保障房项目电梯供应商库。目前廉租房、公租房、拆迁安置房等项目电梯配置相对统一,一般都是18层18站及其以上梯型,以18层18站的中档配置作为基础报价,结合加层加价,进行双重价格评审,两阶段综合评标法决定中标结果。

    此外,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还计划建立价格资源库,对历年采购的电梯价格收集入库并进行动态分析,同时注意收集其他地方采购的同等产品中标价格,形成价格分析体系,防范高价中标。尽量要求生厂商参与投标,限制代理商投标,进一步压缩代理商围串标空间,同时可以简化供货环节,节约采购成本。

    “为了营造公平有序的电梯招标环境,对于查实的围串标电梯厂家,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于忽视电梯质量,疏于保养服务的电梯厂家,进行及时曝光、限制投标资格。”何平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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