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晨阳学校电梯更换项目更正公告
东营市晨阳学校电梯更换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晨阳学校电梯更换
二、项目编号:DYZCT2017-86#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6月22日
四、谈判(响应)截止日期:2017年7月5日
五、更正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现更正如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4、供应商是所报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5、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6、供应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
(一)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三)供应商是电梯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及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四)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时必须提供:
1、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3、供应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营市晨阳学校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胜利大街222号
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0546-7762582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