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人民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虎林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虎林市人民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虎林市人民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JZCH-2017-0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32426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虎林市人民医院
地址:虎林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刘先生0467-58235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先生0451-83242649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康顺街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虎林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虎林市人民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虎林市人民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LJZCH-2017-0025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58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两部小机房医用电梯1600kg,1.0m/s(具体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货地点:虎林市人民医院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C、供应商须具备经营能力,近两年(2015年06月01日-2017年06月01日)至少具备两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有效的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D、投标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授权经销协议或授权代理协议等)。
E、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且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
-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所有采购活动;
-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小机房医用电梯1600kg,1.0m/s)。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不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在投标登记时提交该协议的原件;(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交满足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相关的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同一型号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投标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财务报表及可以证明本公告第六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到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康顺街6号(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康顺街6号(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康顺街6号(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虎林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67-582354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康顺街6号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451-83242649
邮政编码:150000
虎林市人民医院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C、供应商须具备经营能力,近两年(2015年06月01日-2017年06月01日)至少具备两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有效的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D、投标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授权经销协议或授权代理协议等)。E、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且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6、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所有采购活动;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小机房医用电梯1600kg,1.0m/s)。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不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在投标登记时提交该协议的原件;(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交满足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相关的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同一型号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康顺街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到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康顺街6号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康顺街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