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西关街改造工程三期四期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竹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竹溪县“西关街改造工程三期四期电梯”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溪采计备(2017)ZX010135
2、项目内容:竹溪县“西关街改造工程三期四期电梯”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1536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九);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是合格的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发售: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以在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第3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下午5:30
6、联系方式:
地 址: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家属楼一楼)
联 系 人:杨小平 王锦兰
联系电话:2738568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